各项目组及相关负责人:
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心对2018—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核查,部分项目至今未提交结题材料,且未办理延期手续;另有部分项目虽已办理延期,但仍未按时结项,均已超出规定研究期限。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强化学术契约精神,优化资源配置,经研究决定,对上述逾期未结题项目予以正式撤销。因项目立项时未划拨经费,撤项后不涉及经费返还事宜。被撤项课题负责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我中心各类项目。
请各项目组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合理安排研究进度,确保科研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撤项名单.pdf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