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管理,维护科研项目研究的严肃性,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心决定对历年严重超期项目进行集中撤项公示(撤项名单见附件)。
凡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我中心各类课题。望各课题承担单位积极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增强诚信履约意识。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撤项名单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