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中心”将对2018年及以前超期未完成的有关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2018年及以前我中心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仍未结项的所有项目。
二、清理要求
1.上述各类项目2015年之前立项的项目结题要求参照《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实施细则》,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结题要求参照《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项目结题要求准备好结题材料。
2.在清理期提交结项的项目,经评审,已有成果质量等达到结项要求的,将予以结项;成果质量等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项目研究。对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从被终止的当年度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项的当年度起五年内不得申报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3.对逾期未报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的结项手续,按撤项处理。
4.凡被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责任人所在学校(简称依托学校)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由学校计划内财务账户原渠道返回四川文理学院账户。
三、结项材料
需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三份,请严格按照《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结项材料装订模本》(研究中心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要求统一装订成册并邮寄至中心;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结项鉴定审批表、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成果(需提交word),请发送至中心邮箱lqyj2010@163.com,邮件标题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
四、受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419号。邮编63500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381486529。
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2月24日
附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以前超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