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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老区发展扶持力度贵在做“加法”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09年06月12日 文章点击数:2058

    胡锦涛总书记在井冈山过春节时明确强调: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老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帮助老区发展,使老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再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对革命老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来自老区的代表、委员们则显得更加振奋。
    革命老区养育了中国共产党和她领导的人民军队,为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巨大贡献。在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今天,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的国力大大增强,我们的工作方法也更加成熟。因此,我们有能力也应该在扶持老区发展上做好“加法”,给老区发展特别是贫困老区的发展以更多的扶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老区的扶持力度上仍然很不够,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政策上没有给予足够的倾斜;在具体做法上显得模糊化而不是明确化,有时只不过是把普惠政策的统计数字归归类,合合总,并没有因为扶持对象是革命老区而“高看一眼”。这既不符合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也不适应加快老区发展的现实需要。
    因此,做好扶持老区发展的“加法”,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那么,如何做好扶持老区发展这个“加法”呢?
    扶持老区发展做“加法”,就是党委政府要更加重视,要肩负起加快老区发展的政治使命和历史责任,兑现共产党人的承诺,尽最大努力帮助老区发展。对老区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把加快贫困老区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新农村”的重点。
    扶持老区发展做“加法”,就是要在政策上更加明确,出台支持老区加快发展的具体政策。出台像财政部“财预[2006]61号”那样的文件,在中央财政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像湖北省那样出台《扶持老区建设条例》,规定省级财政预算在已有的基础上,每年递增1000万元;像《湖南省扶持革命老区发展条例》那样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像广东省那样定出时间表,划出“硬杠杠”,真正把扶持老区发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就是要设立中央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基金,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要拨出专款核减贫困老区既有债务;大幅度加大对贫困老区转移支付的力度,等等。扶持老区发展做“加法”,就是要加快老区发展立法进程。全社会都应该更加关心和重视老区立法工作,推动《老区发展促进法》早日出台。
    当前,在全球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实体经济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多多关注老区,关心老区人民的生活生产,在扶持老区发展的力度上多做加法,做好“加法”, 真正使革命老区发展得又好又快,使老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新闻来源:《中国老区建设》2009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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